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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代父签卖房合同,没有委托书,我可以以此退房吗?微问答001

发布日期:2023/12/5 阅读量:25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一、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15年买的人家安置房,当时房产证没下来,没有通过中介,熟人介绍的,当时那家老头老太和子女白纸黑字都签了字,就是没有去公证去公证,去年房价飙升,现在房产证已经下来了,但对方迟迟不给,想加钱,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得到法律支持吗?谢谢能帮我回答!  回复:合同法规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受法律受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保障您的合法利益。

        二、我2012年在上海买了一套动迁安置房,目前已经入住了,因为社保的问题导致不能过户,正好又赶上新政要五年社保了这样就需缴纳更长时间社保才能过户了,目前还欠购房尾款十五万和卖方商量每月付他利息三千元,但卖家已经提出今年年底要求我全部付清,我该怎么办,如果钱都付完了他到时候还会配合我去办理过户手续吗?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回复:对于这个情况,你们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里面双方的主张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对于要求付清全款的要求,建议参照原先的购房合同,原购房合同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

      如果对方要求提出提前付款,那么您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量,到时他不愿配合过户您这边损失也可以变得较少,此外,您可以要求在该房屋上设置一个抵押权,保证在过户给您之前,对方无法出售该房屋。

        三、前几天签了二手房居间协议,卖家由他女儿代签(注明了代签)但是没有任何形式委托书,几天以后我不想买了,能通过推定合同无效而拿回定金吗?  回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虽然该合同只是他的女儿单独和您签署,那也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如该合同只有女儿代签,事后女儿拿出了委托书或者父亲对于买房行为,那么该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四1.男方骗女方结的婚,属于骗婚2领过结婚证后,男方不办婚礼,不给女方彩礼钱。

      3吵架,把女方赶出去,不让在家里住4男方不要养小孩5男方打电话,要求离婚。

        回复: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国法律没有关于骗婚的规定,《婚姻法》规定只有“胁迫结婚”情形时才可以提出撤销婚姻2、彩礼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得给,3、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女方财产,那么女方有权要求居住4、男女双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5、谁提出离婚的不影响,离婚结果。

        五、我和老公今年买的一套房子,我们有个儿子12岁,老公之前离过婚,也有个儿子今年已经22岁了,但是这个孩子当时是判给老公抚养的,但一直随爷爷奶奶生活,生活费由我们来出。

      现在这套房子写了我和儿子的名字。

      请问老公和前妻的儿子和我们这套房子有关系吗?  回复:前妻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孩子有法律上的关系。

      前妻因为离婚所以和您丈夫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了。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了您和您儿子的名字,也是有您老公份额的。

      如果您老公出现意外,他的孩子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他父亲在该房屋内份额的。

        六、2004年购入拆迁房屋,双方有签合同,发票在我们手中,当时不能办理房产证,2015年能办房产证了要来拿发票未果,后不知道怎么他办出房产证。

      原房主拖了2年要求给他10万元,周边有给0-5万,协商不成。

      如何处理?民事诉讼胜率大么??  回复:根据合同法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受法律受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保障您的合法利益。

        七、爷爷和奶奶的房子已过户给了孙子,他们可以反悔吗?  回复:不可以。

      赠与合同已履行的,不能要求撤销,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八、我和老公结婚5年,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我们婚后写了协议,如果婚后老公有婚外情,他将这套房子归我所有,他净身出户。

      现在老公有婚外情,我有证据,如果离婚,这份协议能否生效?  回复:该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争议极大,不同案件的判决结果甚至都是相反的。

      支持有效的观点认为,这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应当受意思表示的约束,支持无效的观点认为,这是签署此类协议剥夺了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离婚的自由),所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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