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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案例二 多元调解 力促破镜重圆

发布日期:2023/9/30 阅读量:25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李某涛与范某环扶养费纠纷案【案情简介】上诉人李某涛,陕西省周至县某中学退休教师,被上诉人范某环,陕西省周至县青化镇某村村民。

      范某环与李某涛于1984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

      再婚时,李某涛带有两子,范某环带有三女,均未成年。

      双方另行组成家庭后,范某环操持家务,照顾老小,李继涛在外教书。

      1999年,五个子女均成家,李某涛和范某环开始产生矛盾。

      2004年李某涛退休在家,双方矛盾加剧,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2013年4月范某环以李某涛不履行夫妻扶养义务,将李某涛诉至周至县人民法院。

      周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李某涛每月给付范淑环扶养费1000元。

      李某涛不服,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李某涛每月给付范淑环扶养费300元。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自2013年11月起,李某涛每月给付范淑环750元扶养费,月底前给付。

      【入选理由】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本案当事人历经失败婚姻,重组家庭幸福,男读女耕,琴瑟和谐,岂料儿女成婚,二人却为琐事久酿成讼。

      受理案件后,二审法官前往当事人住所深入了解双方生活状况和案件来龙去脉,走访当事人亲属,邀请一审承办案件法官、当事人家属、具有调解能力的村民、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共同参与庭前调解。

      通过对当事人辩法析理,明情喻事,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破镜重圆,情缘重续。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节目组录制了《半路夫妻》的法制短片,节目播出后,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正所谓:“半路夫妻心结多,常为琐事起风波。

      法官善断家务事,促进和谐功德多。

      ”【专家点评】法律之外 情理之中。

      一对半路夫妻在老年因为扶养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就法律关系而言很简单,判决起来也很容易。

      但本案二审法官没有把自己当成是法律机械的操作者,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具有人文情怀的人!正是记住了这一点,法官才没有简单地坐堂问案,而是主动前往当事人住地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况与案情,主动协调方方面面进行调解。

      我最欣赏本案的地方,就是法官们从人情世故入手所做的法律之外工作。

      【点评人】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刘丹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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