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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中美关系日趋紧张,在可预期的未来,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在美中概股”)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
另一方面,近期A股资本市场的改革如火如荼,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相继落地,大大增强了我国沪深市场的吸引力;香港资本市场在经历了2018年大刀阔斧的改革后,这两年明显展示出新活力,特别是一些改革相关的板块(例如生物医药、互联网等),表现更是十分惹眼。
在上述因素尤其是这“一推一拉”的综合作用下,近期,在美中概股私有化回归的意愿明显增强。如果在美中概股计划在私有化后继续发行上市,是选择科创板、创业板抑或是赴港上市?孰优孰劣?这也是新时期下“红筹回归”这一问题的新内涵。
1、整体而言,相比香港资本市场,A股市场仍有一定的估值优势,并且一般不存在承销和发行的压力。不过,这种整体上的估值的“水位差”,伴随着沪港通和深港通的推行,这些年的整体趋势是这种“水位差”在逐渐缩小,特别是,在一些特定的行业,例如最近在香港市场特别风光的生物医药、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一贯在香港市场有不错表现的消费、互联网、科技等行业,很难说估值不如A股市场。实践中,在美中概股私有化后赴港上市的案例并不鲜见,譬如,2013年自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私有化退市的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选择赴港上市,其已于2020年6月10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如这种“水位差”过大,该等公司可能也不会如此选择。
2、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存在因境内上市制度与港股相关规则的规定有所差异而带来的优劣势之分。例如,相较于A股上市公司,港股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后再融资较为便利,上市后控股股东的禁售期也相对更短,减持的限制相对更少。
论及A股市场对减持的更多限制,需要说明的是,《中国证监会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第三条规定“尚未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境内上市,应在申报前就存量股份减持等涉及用汇的事项形成方案,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从中可以看出,尚未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境内上市的,在监管审核层面,发行人就相关股东减持存量股份的用汇方案仍需“一案一议”,后续会否出台细化规则仍待跟踪观察。
3、能够从国际上专业的投资机构募集资金、有机会引入国际知名的中长线机构投资人股东、员工股权/期权激励方面的更多选择和更为便利的操作、境外更为便利的股权架构设计及调整等,也是香港市场相比A股市场更具优势之所在。
4、对于主要市场及/或客户群在国内的公司来说,能在A股市场上市,无疑对提高公司知名度及进一步拓展业务带来更为立竿见影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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