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DRESS邵阳知名律师网
-
EMAILtieqiaolawyer@163.com
-
CALL US
-
WEIXIN18907390038
《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日实施后,进一步将信访事项区分为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并分别明确了受理办理程序。实践中,相关部门在辨别具体信访事项类型及其适用的救济途径上仍存在疑惑。本文通过对《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22〕9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梳理了信访事项类型及救济渠道。
一、信访事项类型
有关信访事项的分类主要集中在《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信访事项分为三大类:
一是建议意见类事项,适用于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若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属于建议意见类事项,相关部门应当依法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意见,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回复信访人。
二是检举控告类事项,适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若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属于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通报、报送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情况。
三是申诉求决类事项,适用于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申诉求决类事项进一步细分为六种情形进行处理:一是涉法涉诉事项办理程序,适用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二是仲裁程序,适用于仲裁部门;三是办理党员申诉等事项的党内程序,适用于党的机关;四是办理行政复议等事项的行政程序,适用于行政机关;五是依法履行查处违法行为职责,适用于行政机关;六是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事项,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适用于行政机关。若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属于申诉求决类事项,相关部门应当首先确定具体适用程序,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二、信访人对答复不满的救济程序
在救济途径适用方面,相关部门主要疑惑点在于申诉求决类事项第四至第六种情形如何适用救济途径,因此,本文主要对申诉求决类事项第四至第六种情形适用的救济途径进行分析。
(一)信访人对申诉求决类事项第六种情形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需依法申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若信访人对相关部门根据申诉求决类事项第六情形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机关、单位申请复查,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
(二)对申诉求决类事项第四种、第五种情形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鉴于此,通过信访途径反映的事项,若符合前述行政复议法定受案范围,均可提起行政复议法律程序。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鉴于此,通过信访途径反映的事项,若符合前述行政诉讼法定受案范围,均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程序。
若信访人对相关部门依据申诉求决类第四种、第五种情形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例如:信访人向某公安分局报案称遭到甲的无故殴打,要求保护其人身权利,并对甲进行行政处罚,公安分局经调查后最终对甲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或作出的行政处罚力度未达到信访人预期),信访人可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信访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适用程序错误的法律后果
根据《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22〕9号)第十二条规定:“信访复查(复核)机关、单位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发现事项应当适用其他途径而未适用,以信访处理代替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方式作出处理的,应当区分情况,撤销信访处理(复查)意见,要求原办理机关、单位适用其他途径重新处理,或者变更原处理(复查)意见。”
若发生以信访处理程序(即申诉求决类事项第六种情形)代替其他程序作出处理的,相关信访处理意见以及复查意见均将被撤销或变更。
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在接到信访事项时,需首先明辨信访事项类型,不同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应当告知信访人不同的救济途径,其中根据申诉求决类第六种情形作出的信访答复意见,应当告知信访人复查、复核的救济途径,根据申诉求决类第四种、第五种情形作出的答复意见,应当告知信访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
湖南著名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falvzixun)提供邵阳市刑事刑法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热点: 邵阳律师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位 邵阳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 邵阳律师协会 邵阳律师在线咨询 邵阳律师事务所电话 邵阳律师免费咨询 邵阳律师网 邵阳律师排名前十 湘律知识网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最厉害刑事辩护律师 邵阳最有名离婚律师 邵阳顶级交通事故律师
“ 山羊智能 ”十年专注助力律师线上营销、办公质量和效率,一心服务律师竟然常忘记毛遂自荐!
认识“ 山羊智能 ”才发现低成本网上营销、高质量、高效率办案的秘密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