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迎合国际需求的强有力私证——律师见证2015-08-10

发布日期:2024/10/18 阅读量:1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私证,即传统意义上见证人的见证活动在世界各国已经进行了数千年,当人们在民事活动中需要就某一行为、事件或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时,见证人便必不可少的出现了。在古代,私证广泛运用于土地买卖、分家析产、遗嘱继承等方面,当翻阅现今保存下来的相关文书时,无一不可见其上加盖了的见证人印鉴。而到了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现代,人们的交往活动愈加复杂多样,从活动到文书,从个人到团体,需要见证人予以证明的事项层出不穷。

 面对众多需要证明的待证明事项,公证与私证同时为人们提供所需的证明活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具有极强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也正因如此,公证活动受到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约束,其证明范围、证明程序都有严格的要求。基于公证的这种特性,除去法定公证事项外,很多时候人们更乐意于选择灵活性更高,证明范围更广的私证,比如当事人之间签署合同需要第三方见证的、订立遗嘱的、公司内部会议记录需要进行证明的。但也因此我们发现了一般私证的弊端,一般的私证不仅在证明效力上相对公证较低,同时由于见证人大多不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所以见证人一般只能就事实的真实性进行见证,而不能就其是否合法作出判断,这在无形中即增加了当事人的风险。此外,见证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导致见证效力极低的情况也时有出现。如何在灵活与效力之间取得平衡,如何让私证既可以证明真实性又可以证明合法性便成为了私证发展领域的一个话题。

这时,律师见证——一种具有很强证明力的私证,便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里。律师见证不同于其他的人员见证,专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实施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律师见证活动遵循中华律协《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的指导展开,同时有《上海市律师见证业务操作指引》作为参考标准,相比普通私证,律师见证所出具的《律师见证书》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同时通过与当事人签署《委托见证合同》及相应的见证程序,可以有效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对需证明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做出证明。而相比公证,律师见证在见证范围上,灵活性上也具有相应的优势,律师见证在见证事项的范围上与普通私证一样具有广泛性与灵活性,即法律不明文禁止的都可以成为律师见证的证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持股协议等法律文书;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等。同时,随着我国人民出国从事各项活动日益频繁,许多外国组织机构将律师见证视为其必备的证明文书。由此可见,具有国际认可度的律师见证在证明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产生优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人员的专业性。不同于一般私证中的见证人的任意性,律师见证的从业者为具有律师资格、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他们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并具有相应的职业道德,他们的从业活动受到行业规定的约束与指引。这不仅保证了律师见证活动就普通私证更加规范,更使得律师见证可以突破普通私证仅就真实性进行证明的局限,对待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参考《上海市律师见证业务操作指引》可知,律师见证所出具的《律师见证书》中可以包括见证的法律依据及鉴证结论,即律师可以对所见证事项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予以证明。

其次是证明范围的严谨性,这里的范围主要指的是见证事项的空间性与时间性,体现在律师见证对证明事项空间、时间上的严格要求上,即律师见证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这又被称为律师见证的直接原则,该原则与回避原则一起,保证了律师见证的有效性和客观性,为律师见证拥有强大的证明力奠定了基础。

最后是律师见证证明程序的严谨性,这也是律师见证与普通私证最明显的区别,律师见证受行业规范的指导,有其独有的严密程序。在进行见证前,律师应在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时制作笔录;如果律师同意受理,应与当事人签订见证委托合同,见证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必要的提示和声明、不予见证撤销见证的情形等,如遇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则必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受理;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律师事务所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前应并对申请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出示的相关证件和与待证明事项有关的其他机构持有的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承办律师审查无误后,应填写《律师见证书审批表》,由业务主管审批后,出具《律师见证书》,律师见证书应载明见证事项、见证过程、法律依据、鉴证结论、见证时间等,并由律师签字,律师事务所盖章;《律师见证书》应由所统一编号后打印、盖章,在见证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卷归档,统一保管。如此严谨的程序正是律师见证高效力性的来源与保证。

兼具灵活性与广泛性,证明真实性与合法性,具备专业性和客观性,依据民事活动基本规范为人们提供见证服务的律师见证,在当今社会中无疑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市场和愈加长远的发展空间。

 


湖南著名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falvzixun)提供邵阳市刑事刑法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