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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补偿标准是多少,护理费如何补偿?

发布日期:2024/8/6 阅读量:21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1。护理费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人数、护理时间的长短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误工工资参照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从事同等护理水平的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考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不得超过二十年。受害人被认定致残后,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具配备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伤者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应当补偿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工资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

2。护理费如何补偿?

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如需两人或两人以上,需提供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其意见办理。如果需要特殊照顾,需要特殊证明。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用补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时间的长短确定。有收入的,按照工资损失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计算补偿。劳动报酬标准的计算。无收入是指自己的生活来源主要或全部依赖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

3。护理期的总原则是直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患者出院后不能完全生活自理,仍需要继续护理的,医疗机构必须出具医嘱或者诊断证明,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超过3个月仍需要护理的,应当向认定(评估)机构申请认定是否需要护理。构成伤残的护理费用以伤残认定前一天为准,但伤残认定后仍需护理的,应根据伤残程度和伤残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护理水平设备,并应支付护理费。被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照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如果受害人在责令支付护理费期间死亡,行为人无权要求返还;如果受害人受到照顾超过20年,期限届满后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被害人被诊断为残疾后,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配备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进而确定护理费用。

4。护理费用补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级护理服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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