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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问题阻碍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发布日期:2024/8/6 阅读量:15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8271万人,其中60岁以下人口23086万人岁及以上,占。 16.7%; 65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

  一般来说,老年人集中居住在老旧小区。随着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也逐年增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广东、浙江等地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政策的实施并不容易。

  以北京为例。 2010年10月,北京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但直到2017年初才安装了第一部电梯。在广东省,甚至还出现了业主因加装电梯而提起的诉讼。

  那么,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有什么难点呢?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首要难点在于现行制度安排难以落实。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定;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拔、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修缮、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七)其他与共有、共同管理权有关的重大事项。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事项的决定,应当经独占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业主批准。 。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首先要按照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当居民业主做出决定时,他们必须满足这两个要求。 “三分之二”就可以了。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物权法及相关规定,经业主同意也可以书面形式。另外,对于在一个单元、一栋楼或者几栋楼内安装电梯,可以按照物权法关于业主共有部分权利行使的规定来解释,其规则与业主大会类似。 。

  但是有了制度安排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友红看来,老旧小区产权不明确,上述规定很难适用。

  陈友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老小区大部分都是以前属于国家所有的公房。安装电梯首先要明确产权关系,然后根据产权关系的性质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定划分权利主体。责任。

  第二个难点是,居民在自主讨论决定是否加装电梯时,如何平衡不同意见居民的权益。

  刘俊海表示,业主的自主权必须得到尊重。在物权法框架下,业主必须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和法定程序作出是否增设电梯的决定。

  陈友红也认为,当事人才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决定者。因此,居民应当通过意思自治来决定相关事项。 “原则上,社区事务由所有居民决定;在建筑事务上,全体居民决定“单元事务由单元内居民决定”。

  对于意见不同的居民提起诉讼的问题,孟强认为,这涉及到邻居之间的关系,最好通过业主之间的协商做出大家都同意的决定。

  第三个困难是资金问题。

  一般来说,安装一部电梯以及后续的维护费用很容易达到数十万或数百万元。分到每家每户,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何解决筹集资金的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业主陷入两难境地。

  针对诸多问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不仅是居民个人的事情,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孟强认为,政府需要做的是在法律框架下制定相关规则,方便业主按规则在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引导业主解决内部分歧。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解决问题。

  陈友红认为,对于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如果共有产权不属于业主,则很难采用商业小区业主决策规定。国家层面确实需要提供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陈友红还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各个城市,老小区会变成破小区,新小区也会变成老小区。同时,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应面向老年人保护。聚焦出行权益,提供可操作性制度安排,并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引导居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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