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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使用留置权

发布日期:2024/7/31 阅读量:23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1。什么情况下使用留置权?

  1。债务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不能自动对已占有的动产设定留置权。留置权的设立必须以清偿期限届满且债务人未完全履行为条件。如果债权到期前债务人仍处于自愿履行状态,此时留置权不能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留置。

  2。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主要含义包括:第一,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非不动产,占有不动产不构成留置权;其次,债权人必须占有动产。不占有动产的,不享有留置权;第三,债权人的占有必须合法。其合法占有可以以通过承包、运输、保管等合同取得的动产占有为基础。债务人的动产不合法占有的,不得留置。

  3。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权除外。

  除企业之间的留置权外,留置财产必须与债权的发生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例如,在托管合同中,如果存款人未按时缴纳托管费,托管人可以扣留存款,并设立留置权。如果托管人对存款人的留置权是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则留置权不能成立。

  2。抵押贷款和留置权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为了实现债权,有权依法留置动产作为担保。 、折价或者拍卖或者变卖留置财产,并优先从价款中受偿。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受偿财产。

  (2)设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双方协商一致而设立的,而留置权是依法直接约定的,无需债务人意思表示。

  (3)实施方式不同:债权届满而尚未清偿时,抵押权可以依职权行使;而债权届满而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已还清。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可见,留置权的法律执行力比抵押权强得多。

   (4)优先效力不同: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和抵押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3。如何行使留置权

  1。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商定或者确定必要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六十日以上的履行债务的期限,但生鲜、易腐烂且难以保存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同意债务人以留置财产折价使用,也可以优先从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价款中受偿。

  2。留置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留置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灭失、毁损的,留置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根据《民法典》第450条留置财产的数额或价值必须适当。留置财产可分割的,留置物的价值等于债务金额;

  4。尽量不要自行出售保留的物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就操作方式而言,最好与债务人协商或委托公证处、拍卖行变卖、拍卖债务,或者由法院委托有关机构通过诉讼方式变卖、拍卖债务。

  以上是《法律快报》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的有关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留置权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权除外。如果您仍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咨询 Legal Express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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