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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律师费用多少钱

发布日期:2024/7/3 阅读量:28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中信邦律师团队为您详细解读破产清算律师费用多少钱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债权债务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但是,由于多数人对债务债权管理的轻视,不注意各种证据的保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债务,那么遇到债务该怎么解决呢?

具有前述第2项至第6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债务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但是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又构成本文1中的失信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和解期限届满,债务人与债权人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且和解程序终结的,人民法院同时作出解除限制债务人行为的决定。债务人被裁定免责后,仍需偿还哪些债务。

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当单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同时也被限高;但若单位符合失信条件,只能将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将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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