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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收购来倒卖?切勿知假售假!

发布日期:2024/3/30 阅读量:47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件回放】


2022年2月,甲公司的余某(另案处理)联系好友许某购买某品牌的高仿白酒,后余某向许某的账户内转账了二十万元作为购酒款项,双方就收货事宜达成一致。其后,许某在外地收购了三百瓶高仿白酒,通过快递的方式寄送至余某要求的地点。余某在收件过程中被当地民警当场抓获。经查明,该白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许某为了谋取不法利益,在外地收购三百瓶某品牌的高仿白酒,以二十万元的价格到卖给余某(另案处理)。经鉴定,涉案白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值四十五万元。故许某行为属于明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切勿知假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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