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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澄清事实声 明

发布日期:2023/2/26 阅读量:67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澄清事实

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创办于2016年4月,2017年9月经民政局注册正式成立,注册地为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锦绣社区三楼301-302室,法定代表人为龙小兵。协会现有志愿者500余人,其中注册志愿者340余名。协会主要以爱心助学、扶贫济困、抗灾抢险、关爱弱势群体为主旨。

协会创办以来,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开展爱心助学、扶贫济困、抗灾抢险、关爱弱势群体、绿色环保、赛事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协会志愿者深入全县各乡镇走访困境学子100余名,募集爱心助学资金50余万元,并定期对资助学子进行回访关爱。对接社会各界救灾、关爱留守儿童等物资、资金100余万元。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00余次,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5000小时,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协会获得奖项如下:开展的“一对一关爱心灵关爱项目”获共青团邵阳市委“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奖”获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湖南民间联合救灾会颁发的“优秀合作伙伴”奖;新宁县妇女联合会颁发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2年协会主要获得荣誉:“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湖南省志联优秀会员单位”;“邵阳市最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织”;“新宁县青年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同时,会员志愿者陈建军荣获“湖南省优秀志愿者”奖;“助力乡村振兴三关爱”公益项目成功入围湖南省“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孵化行动奖等荣誉。

前会员徐海勇在湖南著名情感类栏目《寻情记》(备注:2023年02月21期)中向记者出示的荣誉证书,及发表的“我原来是这个协会的理事长”的不实之词,已经对我协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我协会特授权法律顾问单位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通过律师事务所官网和其它平台发出如下声明:

1、根据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2017)2号红头文件《关于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第一届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决定》,我协会理事长(会长)为龙小兵。徐海勇从未在该协会担任过该职务,但其2021年以前确实系我们协会会员,

2、根据《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 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徐海勇同志因为2021年没有缴纳会费,2022年也没有补交2021年会费和缴纳2022年会费;自2021年起至今也不曾来参与协会任何公益活动,按照协会章程已经做自动退会处理,所以其早已不是本协会的会员。

3、徐海勇在《寻情记》栏目中所发表不实之词,系为他个人行为,与我协会无关。此不当言论给我协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名誉损害,我协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协会的所有活动和行为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协会的各会员言论和行为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借本协议名义从事非公益性活动进行监督;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5、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志在公益,传递正能量!本协会对一切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都是零容忍。

特此声明!

新宁县大邵公益志愿者联合会

2023 2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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