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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友出租风险大??本身就是无效合同

发布日期:2023/1/2 阅读量:146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今年春节除夕到初三,24岁的重庆女孩林雪(化名)当了一把"出租女友",她的任务是完成好友小赵的委托,陪对方回汕头老家"演"一下情侣。 扮演女友,全因为好玩 昨天,在北滨路春森彼岸附近的饮料店,记者见到了林雪,1米68 的个子,长发披肩,长相温婉。见面最初,林雪就一再跟记者强调,她并非专职的"出租女友",自己在观音桥一家甜品店工作,而这次"出租"自己,纯粹是因为好玩。 委托人是自己的好朋友小赵,今年29 岁,汕头人,在重庆工作快 6 年了,眼看跨三十,家里催得越来越紧,在 1 月初的时候,小赵就在他们的朋友微信群里开玩笑说想找个出租女友。林雪说,因为自己家中有亲戚春节要外出旅游,所以她家提前两天把年饭吃了,她也想去海边玩,跟小赵属于一拍即合,两人策划了"出租计划"。 微信、睡觉 、祭祖,他俩合伙"套路"父母 得知儿子要带女友回家,小赵的父母很早就到机场准备接机,为了避免穿帮,在飞机上他们就开始"对剧本",关键词是:去年交往、在一起半年、没同居、结婚还要看看。俩人下飞机还是一前一后,看到小赵父母,马上开启演员模式,牵着手出来。林雪说,看到小赵父母见自己开心得不得了的样子,心里多少有点愧疚。 除夕当晚吃饭,小赵父母问了林雪一些基本情况,比如学历、工作、父母职业,赵妈妈还加了林雪微信。怕赵妈妈疑心,林雪还把当晚吃饭的照片和合照发到了朋友圈,当然这条朋友圈是设置了分组,仅赵妈妈可见。自己父母那边,林雪则是说自己和朋友约好到福建玩几天,她还发了汕头的风景照,也是设置了自家父母可见。 来汕头之前,林雪和小赵讲好是所有费用都由男方出,包括来回机票、住宿、餐饮等一切花销。住的宾馆离赵家不远,他们找的借口是小赵家里的卧室太小了,两个人挤不下。事实上每天"演出"完,宾馆的房间由林雪一个人住,小赵自己住发小家。 差点穿帮的一次是初一祭祖,得知第二天要祭祖,林雪觉得自己毕竟是演戏,也不是真儿媳,去祭拜人家先人始终心里毛毛的。第二天早上 7 点,她还是跟随小赵去祭祖,只是祭拜的时候,小赵让她留在车里,自己去跟父母解释:毕竟还没有过门,自己也没有准数。虽然当时对方父母看她的眼神有些尴尬,但好歹算瞒过去了。 家里催婚紧,他逼不得已出此下策 林雪表示自己之所以会答应这次计划,主要是自己想到海边玩,而小赵提出的条件是一切费用全包,还给自己发了 1500 元红包作为谢礼。而男方小赵此前和自己是同事,后来发展成好朋友,关系一直不错,在重庆也常常相约聚会,也算是知根知底的熟人。她觉得是朋友委托也非常安全,费用也不用自己掏,就当过去玩一趟也不错。只是回想起自己在小赵家,对方父母对自己特别好,小赵妈妈还特意给她准备了三千现金红包(林雪接了红包,但是回宾馆途中还给了小赵),家里还买了不少她喜欢的零食,把她当上宾看待,想到自己欺骗对方,心里还是觉得过意不去。林雪说之后再也不会答应这样的事情了。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小赵,他告诉记者,自己在重庆从事销售,工作有六年了,因为平时工作忙,而且自己又是一个特别挑剔的人,所以一直没有女友。眼看要过 30 岁了,家里对他的个人问题也越来越急,每年过年三姑六婆"轰炸"是常态,光是去年,妈妈就因为这件事给他打过好几道电话,每次都谈了一个多小时,妈妈在电话里还哭了,想起妈妈哭的事,他觉得回家压力特别大,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小赵说他计划的善后是等一段时间,再跟父母讲已经分手了,这样至少能拖一段时间。 专职"出租女友" 一天两千元 据记者了解,网上还真的有"出租男女友"这样网站。随意点开一个,就会发现寻求"出租"的人还不少,光是招聘信息就有几百条,男找女居多。记者按照网站上的信息,联系上客服,据对方讲,步骤大概是发布信息,双方洽淡价格时间,再签订合约,最后出租。 根据上面发布的信息,记者随意联系了几位发布信息的人,一位自称姓周的女士回复了记者。从言谈中,记者了解到,这位小周今年 26 岁,重庆本地人,她从去年开始做出租,已经接了好几单生意,去过成都、贵阳、昆明。第一次出租是去成都,男方要求陪自己父母吃顿饭,当天去当天回。据她讲,节假日咨询的人最多,价格也是水涨船高,春节她一天收费 2000 元。 面对"生意",小周还是显得很谨慎,她向记者提出先视频,还要出来聊聊,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签协议等条件。小周说,自己提的条件算比较严苛,因为自己本身有正当工作,做这个纯粹属于赚外快,所以一直坚持"绿色出租",一些过分的举动都是事先协议写好,绝对不做。而且每次出租,她会当着男方面给自己的闺蜜发自己此次出行的目的地,对方信息。见记者没有出租意向,她便不再回复。 专家解读:"出租"风险大,不建议参与 律师表示,如果是写明出租男女友这种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我国合同发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人不能作为交易对象,就人签署的"租赁"协议,本身不但无效,此间产生的财产纠葛也难以维权,如果涉及色情交易,还会涉及相关法律问题。而无论男女只身跟随陌生人前往陌生地域,本身就存在很大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特别对女性来说风险更大。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周小燕也认为,虽然"出租"看上去能暂时解决面子问题,但显然是治标不治本,掩耳盗铃的做法。为了自己一时的"假安心",欺骗自己的父母,同样也违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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