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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就“姚贝娜捐献角膜”事件接受法制晚报采访

发布日期:2025/4/3 阅读量: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本所讯 2015121日,北京市盈科律师所高级合伙人王良钢律师就广为社会关注的“姚贝娜捐献角膜”事件接受法制晚报采访。王良钢律师在采访中介绍了我国器官和组织移植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专业看法,媒体采访内容具体如下: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良钢介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具体办法是《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根据该《规定》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
    《条例》还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的个人资料保密。王良钢认为,“姚贝娜捐献”事件中,存在不符合该规定的情形。
    对于那些有需要的人来说,想要获得捐献该怎么办?
    王良钢表示,一般来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应当先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确定有移植适应症后,签署知情同意书,等候供体。供体的获取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实施。

媒体报道链接:姚贝娜眼角膜捐俩小伙 律师:捐赠者亲属有优先权

法制晚报:.fawan/html/2015-01/21/content_536238.htm

搜狐新闻:news.sohu/20150121/n407961783.shtml

 

责任编辑:雷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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