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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胜诉:确认市政府及国土局行政不作为违法

发布日期:2024/12/3 阅读量:8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申请人】刘先生

被申请人】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市国土资源局

【办案律师】梁开贵律师

【基本案情】

    刘先生在湖北省恩施市红土乡拥有房屋,因为当地政府进行土地征收,其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后因补偿问题与拆迁方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刘先生聘请了梁开贵律师代理自己维权。律师介入后,为了核实征收行为的合法性,梁律师指导刘先生分别向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和恩施市政府提交了书面请求,要求这两个部门公开相关征收材料。但国土局和市政府无视法律规定,没有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对此,梁律师指导刘先生依法将两机关分别复议到了恩施市政府和恩施自治州政府,在律师的专业运作下双双取得复议胜利。

【胜诉 】

    一:确认恩施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二:确认恩施市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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