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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虎发言

发布日期:2024/8/6 阅读量:10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陈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律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发言:

我必须先表达我的想法。去年的上泉论坛是在武汉举办的,这次感觉很不一样。这次的主办方南开法学院有我的一位学长。本场的主持人王雪莉律师,也是我非常敬佩的律师事务所领导。他们办理的刑事案件特别有特色。刑事案件不仅数量首屈一指,而且在质量上也有不少亮点和特色。

我今天讲的职业道德这个话题是一个小方面,指的是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我说两个案例:

陕西首例华南虎照片案中,被告人周正龙被指控犯有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项罪名。周正龙起初坚决不认罪,但后来突然招供。辩护人当时不知所措,选择按照原来的无罪防线继续在法庭上为他辩护。检察官说当事人已经认罪了,你还不不认罪有什么意义?辩护人是这样说的:“法律规定律师是独立辩护人,所以他为他的案件辩护,我为我的案件辩护。”

第二个案例是李庄案。今天确实是一件盛事。李庄案二审的两名辩护律师高子成律师和刘仁文教授来了。我所了解的情况是这样的。李庄一开始很不愿意认罪。他在一审法庭上态度十分坚决,多次申请法官回避,甚至要求集体回避。二审时,他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突然开始认罪。律师立即在法庭上告诉李庄,你要清楚自己认罪的法律后果,仔细考虑一下再认罪。李庄说他已经想好了。然而陈律师和高律师却按照之前的无辜防线继续进行辩护。这里面有一个细节。刘仁文律师此前接受委托时,一直在家里写无罪辩护的想法。突然间他似乎知道李庄要认罪了,然后突然就准备放弃辩护了。后来,经过紧急沟通,法院破例允许三名律师同时出庭。这是在互联网上看到的著名照片。三位律师出庭为李庄辩护。这不违反法庭规定吗?不行,当时法院说我可以出庭,但是我不能说话。

刘仁文律师的观点与另外两人完全不同。刘仁文律师认为,既然他认罪了,我就不能再继续不认罪了,所以想撤诉。高子成律师和陈律师则有不同的想法。他们认为,在李庄认罪时,应该坚持无罪抗辩,帮他说出心里不敢说的话,给历史重新认识这个案件留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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