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买新房时,有的会装修自己的结构,有的甚至会违反原设计。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而且装修的时候有一些禁止的行为,那么哪些房子装修行为是禁止的呢?以下小系列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解答。哪些房屋装修行为是禁止的
住宅室内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改变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在承重墙上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
(五)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房屋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启门窗;
(三)拆除、更换供热管道及设施;
(四)拆除燃气管道及设施。
住宅室内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装修者在装修房子之前应该通知邻居。
住宅室内装饰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装修工程的实施情况;
(二)装饰工程的实施期限;
(3)施工时间;
(4)废物的清除和处置;
(五)住宅立面设施和安全窗的安装要求;
(6)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9)违约责任;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未办手续擅自装修如何处理
(一)住宅装修,业主或者住宅用户未经申报登记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非住宅装修,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取得房屋装修许可证进行房屋装修的,由县级以上房屋装修主管部门按照《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其办理手续,并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符合装修条件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房屋装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以上回答,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房屋装修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允许的行为,包括一系列违反规定的行为,如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扩大承重墙上的物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等。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回答您的问题。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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