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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被人扣押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4/10/3 阅读量:12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通常拆迁补偿协议在签订后,都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拆迁协议被人扣押的情况,那么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请京云拆迁律师为大家讲解。

        拆迁补偿协议被人扣押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条例可知,拆迁补偿协议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后期需要维权,就必须要协议原件,没有原件的情况下,维权就比较困难。如果被拆迁人只拿复印件或者连复印件都没有就去法律起诉,那么法院基本是不受理的。

  京云拆迁律师提醒,拆迁过程比较复杂,被拆迁人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不要盲目的签字,更不要签空白协议,以免后期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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