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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律师-未批翻建的农村房屋拆迁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合理吗

发布日期:2023/12/27 阅读量:42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那么,未批翻建的农村房屋拆迁,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合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拆迁律师-未批翻建的农村房屋拆迁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合理吗

  江苏宿迁的陈先生因房屋破旧,曾在20年前将房屋拆除重建,但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只有村委会的口头同意,现在仅有宅基地使用权证。2019年该住宅所在地被纳入征收范围,还没有看到补偿方案,陈先生就收到了镇政府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陈先生未拆,该房屋而后被强制拆除。

  首先,对于违建并不是一律拆除,而是严格区别、分级对待。对于未建成的建筑,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而不是等到建筑物建成后或遇到征收时,才告知属于违建要强制拆除。针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情节轻微,能够通过补办手续、罚款等方式改正的,优先通过该方式作出处理。最后才是严重违反规划,无法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改正的,才能够责令拆除或没收。

  本案中的陈先生持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虽然未办理规划手续,但行政机关在认定违建时,有必要考虑其翻建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当时的法律环境以及本村的人文历史因素等,而不是直接强制拆除。陈先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确认该强制拆除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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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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