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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补偿律师-城中村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12/26 阅读量:37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土地,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来进行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那么,城中村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拆迁补偿律师-城中村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江苏淮安林先生所在的城中村被征收,该地是位于市中心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根据2013年发布的拆迁补偿政策确定的补偿价格远低于周边房屋市价,在安置房补偿上,更是以林先生配偶的户口不在本地为由实行区别对待,他认为补偿不合理,想通过法律手段提高补偿。

  对于城中村拆迁的房屋补偿,应充分考虑到当地周边的房产价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执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进行补偿。另外,对于因结婚生子等合法迁入户口的人员,应当公平合理补偿,不应区别对待。

  在实践中,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每年都会对当地的拆迁补偿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

  本案中,林先生的房屋应该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计算补偿,由于该地周边房价普遍较高,按照2013年的拆迁政策标准显然不合理,陈先生可以向当地的拆迁部门了解最新的拆迁补偿标准,要求协调,协商不成的,可向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江苏拆迁补偿律师-城中村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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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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