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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征地补偿律师-协议拆迁未批先占土地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23/12/21 阅读量:41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法律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但征收土地需要进行审批。协议拆迁未批先占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征地补偿律师-协议拆迁未批先占土地如何维权

  山东聊城周先生的房屋因建设工程被有关部门占用,实际上依据的只是有关部门会同其它行政机关签订的一份《征用土地补偿协议》,并未办理土地征收程序。周先生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因建设项目要使用农用地等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要收到相应的处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确因公共利益建设使用,导致无法恢复返还土地的,应当通过补办征收手续等方式予以补救。

  拆迁遇到未批先占的情况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的行政机关未报请有权机关批准征收,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仅通过所谓签订协议的形式占用该土地进行建设,明显违法。周先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占地行为违法,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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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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