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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拆迁补偿律师-铁路拆迁没给补偿房屋就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12/16 阅读量:43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征收补偿过程中,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进行。那么,铁路拆迁没给补偿,房屋就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拆迁补偿律师-铁路拆迁没给补偿房屋就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

  浙江湖州的刘女士一家在村内拥有合法土地并在地上建有房屋,2019年该地因高铁建设被划入征收范围。2020年,征收方借口与刘女士商谈拆迁补偿事宜,将其家人带至其他地方,后经邻居提醒匆忙赶回家以后,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被强制拆除。刘女士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不服,依法提起了行政诉讼。

  征收方在未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明显违背“先补偿后搬迁”征收原则,属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强制拆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只能由法院执行。本案中的征收方并没有取得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强制执行权,属于违法拆迁,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应当被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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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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