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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所山东老宅拆迁律师回答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23/12/5 阅读量:40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在征地拆迁中,补偿协议是确定被征收人权益的关键协议,那么被征收人之一独自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山东老宅拆迁律师回答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山东菏泽老宅拆迁补偿案例:

  张佳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山东菏泽的一个普通居民,一直和母亲一起住在家中的老宅。2018年,当地因某项目建设发布了征地公告,将张佳宁家中的房屋纳入了征地范围,但是因征地补偿未能协商一致,张佳宁始终没有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他家的房屋征收也就一直没能完成。

  眼看征收进度被拖延,征收方坐不住了,他们绕过张佳宁,直接找到了他什么都不懂的姐姐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原来,家里的老宅虽一直由张佳宁和母亲共同居住,但房屋产权的登记人却一直是他已经去世的父亲。由此,征收方认为,张佳宁的姐姐也是房屋的权利人,也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那么这份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张佳宁是否必须接受这个拆迁补偿协议呢?

  律师认为: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行政协议,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的特点。对于行政协议无效的判断,既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规定,同时也适用民事法律规范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

  而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本案中,征收方与张佳宁的姐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未经张佳宁及其母亲的同意,也未得到其追认,应当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属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依法判定补偿协议的效力。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山东老宅拆迁律师回答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有效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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