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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却用10年前的拆迁补偿标准合理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11/24 阅读量:39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都会有特定的补偿方案,但是很多地方按照十年前的补偿标准来补偿,这种情况是否合理?该怎么办呢?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却用10年前的拆迁补偿标准合理吗

  2009年,张优(化名)上大学时村里就说要拆迁,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张优家的宅基地房屋一共补偿十万元。因为拆迁,考虑到可能按照户口给安置房,所以张优也没有将户口迁到大学。当时村里拆迁了一部分。

  2019年,终于要拆迁剩余的房屋了,还是按照十年前的补偿标准,补偿张优家10万元。虽然是同一个项目,但是现在还是按照十年前的补偿方案来补偿是否合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相关条款指明,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按照十年前的补偿标准,显然是不合理的,经济在发展,综合地价也在变动。被拆迁人可以拒绝以此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及时寻求专业的拆迁征收律师介入,进行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按照合理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却用10年前的拆迁补偿标准合理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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